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

【投稿】學生運動

學生運動 

武陵高中 溫秉衡



以前我們的社會一向對政治冷感,法國大革命偉大的成就之一便是政治日常生活化,遊行、罷工是法國著名的日常活動之一,對不公義的反抗決心彷彿溶在法蘭西民族的血液之中;我們的公民卻以沒有政治立場為豪,視不沾染政治為清高,對各式抗爭感到不耐。斥責野草莓假中立,對反媒體壟斷無所知悉,痛罵清大學生陳為廷備詢蔣偉寧沒禮貌、丟劉政鴻鞋子不理性,對臥軌的關廠工人喊道︰「開車,全部壓死!」

為什麼會這樣?是什麼造成社會的冷漠?

戒嚴令、動員戡亂臨時條款、修改前刑法一百條與懲治叛亂條例,時代背景讓社會有對政治噤口的慣性,文化思想中沒有人權觀念、民主理論與法學知識貧乏,只有空洞的道德觀與服從心態。我們還沒完全習慣民主,我們習慣的是一邊高喊民主,一邊踐踏民主。我們放任政黨坐擁動亂時代不當取得的百億黨產,把用黨紀綁架立委的違憲行為當作常態,把禮貌當作抗議正當性的評量標準,有社會運動造成社會動盪的觀念,有違法抗爭就是該死的心態。

公民們終於在去年夏天的洪仲丘案打破這缸政治死水,透過軍隊腐敗的體制,高官們的荒唐演出,新舊媒體的不斷放送,組織了規模空前的公民自發性運動,非戰時軍事審判走入歷史。

今年三月,一群才剛獲得投票權不久的學生,為了抗議立法院強行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,他們衝入國會,占領議場,部分學生還試圖占領行政院而被流血驅離,「路過」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,除了獲得社會高度關注,也引起許多批判。

梭羅說:「難道公民必得將良知交給立法者,自己一分也不留?若此,人有良知何為?」這是公民不服從的精神,但我們國家多數世代受的是三民主義教育而不是公民教育。許多人對抗爭的接受度低,對違法抗爭的接受度更低,一碰到抗爭的激烈程度「超過底線」就會現出原形,卻對政府的惡行惡狀充滿包容心。包容總統、閣揆的跳針回應,包容警察執法過當,包容警察局違憲宣布不再許可特定團體的集會申請;覺得鬧太久學生該回去讀書了,覺得違法被打就是活該,覺得路過分局行徑囂張,是群眾公審、民粹行為。我們或許會感到失望:「我真的不懂為什麼你們對掌權的人這麼寬容,對於沒有權力、一路被壓著打,一路想要提
出事實的人這樣嚴苛,這什麼社會?」──陳為廷,2014年3月24日。

然而,法國在大革命兩百年後才真正嘗到民主的果實,德國曾經付出納粹帶來的慘痛代價,英國走過大憲章、牛津條例、權利法案……而台灣才解嚴未滿三十年,不到二十年前我們第一次總統直選。喚醒公民意識,建立穩固民主本非一蹴可幾,我們又有什麼理由失去信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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